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转发 《上海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防控新冠 肺炎疫情开学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08 10:06:24 点击量:637 信息来源:原创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以下简称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指导本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文件要求,切实加强疫情防控,做好开学准备,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在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结合本市实际,组织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单位,共同制定本工作指南。
一、主要依据和工作目标
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关于 2020 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的通知》《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上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四版)》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宣传司指导编写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健康教育手册》等国家和本市关于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实际形成“一校一策”疫情防控方案,做好信息排查、校园管理及健康宣教等各项开学准备工作,防止疫情向校园蔓延,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本市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各类培训机构、3 岁以下幼儿托育机构参照执行。具体防控措施将按照国家和本市最新要求适时更新。
三、基本原则
(一)统一领导,属地管理
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属地原则纳入各区统一管理。各区教育局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与各相关单位和部门协调一致,密切配合,组织辖区学校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以人为本,突出重点
要把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一切工作的根 本前提和首要目标,把抓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任务, 强化底线思维,杜绝侥幸心理,不折不扣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三)制定方案,科学应对
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强化责任落实、规范工作流程,提前排查风险隐患,对可能发生的情况做预判和应对准备。一旦发现异常情况,立刻启动快速响应机制,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四)全面动员,群防群控
要充分发挥教职员工的作用,做好信息排查上报、家长沟通、全面消毒等各项工作,在专业指导、物资保障及市场监管等方面争取各相关单位和部门的支持。
四、组织保障和制度体系
(一)组织架构和工作体系
1.各区教育局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全面对接落实防控工作要求。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建立由校(园)长和书记负责的疫情防控工作机
制和工作体系,组织总务、教学教导、德育教导、卫生保健室、安全、人事、财务、宣传及纪检监察等部门,全面加强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部署推进,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多校区办学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每校区必须指定明确的疫情防控工作责任人。
2.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疫情防控工作须明确职责分工,确保责任到岗,任务到人,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建立学校、年级、班级三级防控工作网络,及时收集和报送相关信息。明确各级疫情报告人,及时向上级教育、属地卫生部门报送信息。
3.加强联防联控,建立包括区教育主管部门、卫生主管部门,属地疾控机构、属地卫生监督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定点医院/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的联系网络,明确联系方式,保持密切沟通。
(二)制定疫情防控方案
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应围绕关键环节和重点措施,制定专门的疫情防控方案(含应急处置预案),主要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校内职责分工,校门管控,信息排查报送,晨检、日间健康巡查, 因病缺勤缺课每日网络直报、病因追踪,应急预案及演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置、复课证明查验,食堂、教室、寄宿制学校宿舍等场所环境卫生清洁、通风、消毒及检查,防控物资筹措管理,师生员工健康宣教、应急心理干预等。
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要就防控方案(含应急处置预案)主要内容对所有教职员工特别是卫生保健老师、班主任、门卫、食堂负责人和保洁等关键岗位人员,开展多途径、分批次、全覆盖培训, 确保各项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通过开展应急处置桌面推演等方式,不断完善应急处置流程,把控关键环节。
五、寒假期间重点防控措施
(一)信息排查上报
1.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对所有师生员工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面细致排摸,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登记全覆盖, 建立动态台账。实行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督促返沪学生和家长及时向所在街道社区报备,加强跟踪和联系。要做好信息统计报送,不得瞒报、缓报、谎报。一旦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上报。
2.进一步跟进重点师生员工情况。对所有离沪人员特别是到过湖北等重点地区及重点关注地区,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有过密切接触的,要安排专人保持联系,随时掌握情况,做到“一人一策”。加强疫情防控期间专人值班值守,通过有效方式公布值班电话。
(二)留校师生疫情防控
1.实行校园封闭式管理。全面梳理所有进校通道,严格实行进出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严控无关人员进校,不允许快递、外卖等进入。留校师生员工不得无故离开校园,外出前报学校同意,外出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并及时报告行程信息。进一步严格宿舍管理,进出必须实名验证并测体温,对所有宿舍进行全面排查, 坚决杜绝留宿、外借等问题,疫情防控期间一律谢绝访客。做好食堂餐饮保障,通过分散、错峰、打包自提等方式避免集中就餐。加强校内场所消毒,食堂、宿舍、自习教室、洗手池及厕所等重点场所每日定时消毒,在落实日常消毒工作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针对新冠肺炎防控的消毒(消毒技术与方法见附件 1),幼儿园还须执行本市托幼机构相关工作要求。鼓励学生床位悬挂围帘、蚊帐等简易防护装置。强化门卫、楼宇值班人员设备配备,
做好留校师生的生活保障。加强与卫生、市场监管、商委等部门的沟通合作,在专业指导、物资保障及市场监管等方面争取指导和支持。
2.加强留校师生员工健康防护。告知师生员工及时关注国家和本市发布的权威疫情信息,避免与湖北等重点地区和重点关注地区来访者接触,注意保持个人手卫生。为门卫、宿管员、食堂工作人员及保洁工等一线人员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做好口罩等防疫物资管理和登记。在校师生员工应每日测量体温,出现体温超过 37.3℃或干咳、胸闷、气促、乏力、腹泻等异常症状, 应引导及时就医并同时加强卫生防疫。
(三)师生员工关心关怀
1.主动开展健康教育。以“一封信”、组织学生收看市教育电视台制作的“学做防疫小卫士”公开课等方式,普及防控知识, 督促师生做到不外出、不聚会、不参加聚集性活动,避免到通风不畅、人流密集场所等。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学会正确戴口罩、勤洗手。乘坐交通工具时,随时保持手卫生,减少接触公共物品或部位。注意保护他人健康,打喷嚏或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 倡导“咳嗽礼仪”。食物要洗净煮熟,饭前便后要洗手。如出现具有呼吸道症状、发热、畏寒、乏力、腹泻、结膜充血等异常症状,应引导及时就医并加强卫生防护。
2.加强心理健康防护。将心理干预纳入疫情防控整体部署, 实施分类管理、精准干预。做好心理支持热线、网络服务平台咨询服务及保障工作。制定应急心理干预方案,动态排摸学生心理状态,充实专兼职心理辅导人员队伍并进行必要的培训,科学有效开展工作。编写应急心理健康宣传资料,提供心理支持专业资源信息,开展心理宣教与支持,鼓励线上辅导咨询。重点关心好
高三、初三等学生群体,加强指导引导,减轻升学焦虑,及时开展心理健康服务。
3.引导学生合理安排学习生活。鼓励通过室内体育、艺术、科技和阅读等活动,丰富居家生活。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学生思想状况,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在线德育活动,引导师生员工不信谣、不传谣,科学、理性应对疫情。
4.做好师生员工激励引导和保障。及时挖掘和报道疫情防控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和典型,激励引导师生员工尽责履职。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扶力度,为隔离观察学生提供必要的保障,对确诊和疑似病例加强主动关心。
(四)返校活动
寒假期间,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不得组织返校活动,寄宿制学校学生未经批准不得提前返校。严禁组织大型活动,确需举办的集体活动,必须逐级报批。如无必要不安排教职员工出差。学校体育场馆等场所暂停对外开放。
(五)隔离观察
疫情防控期间,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 教育、督促师生员工要按照属地原则,自觉、主动落实本市有关隔离观察要求。要进行全程跟踪并加强关心关怀(具体隔离观察范围将根据本市发布的相关要求进行调整和更新)。
1.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应按照相关规定,主动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并根据流行病学调查需要, 及时提供详实信息。
2.来自或途经湖北等重点地区和重点关注地区的,应按照相关要求,自抵沪之日起,严格落实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观察
14 天的要求,自觉向社区、学校报告并接受相关管理。
3.来自其它地区的,自抵沪之日起,严格落实健康观察 14 天的要求,做好自我体温检测,如实填写健康状况信息。一旦出现具有呼吸道症状、发热、畏寒、乏力、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 及时向学校、社区报告并到所在区指定医疗机构就诊。
六、开学前重点防控措施
疫情解除前,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在进一步落实寒假期间信息排查上报,师生员工疫情防控、关心关怀,隔离等各项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围绕开学返校等关键时间节点,对照以下防控要求, 结合学校实际,以疫情防控(含应急处置)为重点,提前制定开学方案并报区教育局审查。
(一)关于开学及返校时间
本市各级各类学校 2 月底前不开学,具体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另行发布,并提前向社会公布。市教委将按照国家、本市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分学段、分地区、分类型、分批次统筹做好各级各类学校开学组织工作。各类培训机构不得早于中小学线下开学一周后开展各类线下活动,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要对家长进行提醒。
(二)关于开学返校前隔离观察
为确保师生员工健康安全,疫情防控期间,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在相关人员开学返校前,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督促师生员工按照属地原则,自觉、主动落实以下隔离观察要求(具体将根据本市相关要求更新),加强全程跟踪和关心关怀。隔离观察结束后,持所在社区或医疗卫生机构开具的相关证明、《健康状况信息登记表》(附件 5)及隔离观察/健康观察完成承诺书(附件 6) 方可返校。
1.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应按照相关规定,主动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并根据流行病学调查需要, 及时提供详实信息。
2.来自或途经湖北等重点地区和重点关注地区的,应按照相关要求,自抵沪之日起,严格落实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观察
14 天的要求,自觉向社区、学校报告并接受相关管理。
3.来自其它地区的,自抵沪之日起,严格落实健康观察 14 天的要求,做好自我体温检测,如实填写健康状况信息。一旦出现具有呼吸道症状、发热、畏寒、乏力、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 及时向学校、社区报告并到所在区指定医疗机构就诊。
4.与处在观察期的新冠肺炎病人或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有接触的,自接触最后一天起,开始进行 14 天的健康观察。疑似病人被排除的,相关接触者可解除隔离。
5.除上述要求外,凡出现具有呼吸道症状、发热、畏寒、乏力、腹泻、结膜充血等身体症状体征者,应待症状体征消失后身体痊愈后方可返校(发热患者且已经排除“新冠肺炎”的,须烧退后 48 小时方可返校,呕吐腹泻患者症状消失后 72 小时方可返校)。因过敏、哮喘等其它原因引起咳嗽症状的,需有二级及以上医院提供的医学证明。
对因疫情防控未能按时返校的教职员工,参照《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实施支持保障措施的通知》等有关要求,视作上班处理,学校做好登记报告及工作统筹。教职工(含志愿者)应在开学返校前完成 14 天隔离观察和健康观察要求。
(三)做好在线教学准备
中小学校做好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开展在线教育教学的准备及开学时无法返校学生的教育教学预案,在市教委统筹安排的基础上,提供丰富的教学资源和相应辅导交流。幼儿园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四)做好开学物资保障、全面消毒和安全检查准备
1.物资经费等保障。提前测算口罩、体温检测设备、消毒剂、呕吐包、免洗手消毒液和医疗废物专用袋等防护用品(防护用品建议清单请参见附件 2),报所在区统筹安排,鼓励学校自主筹措,多渠道获取合格产品。准备临时留观区及相应消毒防护用品(临时留观区基本要求见附件 3)。按规定多渠道筹集资金,用于防疫应急处理工作。及时调整增加预算安排,为疫情防控提供资金保障,建立健全紧急物资采购内控机制,确保采购时效,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采购质量,并做好采购文件和凭据的管理、留存备查。做好物资管理,进库出库登记。
2.全面清洁消毒。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应提前做好校园环境卫生整治,清洁所有校内场所,卫生间、洗手池宜配备洗手液。针对不同场所开展预防性消毒,特别做好教室、食堂、宿舍、厕所、垃圾厢房、电梯、办公室及校车等公共及重点场所的全面消毒。一旦出现确诊病例、疑似病例、轻症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要在疾控部门的指导下开展终末消毒。疫情期间全面停用空调,疫情解除后,重新开启中央空调前,应注意规范清洗和消毒。
3.校园安全检查。强化校园安全管理,组织开展开学前安全大检查,重点对传染病防控、食堂、饮用水等进行检查,对问题隐患逐一登记造册,制定有效解决方案。开展用电安全检查,避免违规引发的事故。加强实验实训室安全控制和危险化学品管理。做好校车、通勤车辆安全检查工作,对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提醒,确保校车通行安全。
加大校园巡查和校内空置房等场所和重要设施、重要部位的监管力度, 做到安全管控不留死角。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完善食堂从业人员健康 信息登记制度,食堂从业人员应持有效健康证上岗且保持人员相对稳 定,防止无关人员进入食堂,开学前做好食堂卫生消毒工作,做好库 存的主副食品、调料品保质期的检查。
4.信息技术应用。要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开展管理、服务, 数据采集、监测工作,加强校园卫生、教务管理、学生管理、后勤保卫、宣传等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实现开学保障和疫情防控合力。通过线上 OA 系统、视频会议等方式提高协同能力,保障校内管理和服务效率,防止交叉感染,控制疫情传播。
七、开学返校后疫情防控工作
学生和幼儿开学返校后,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应全面落实提前制定的“一校一策”防控方案(含应急处置预案),定期总结梳理各方面情况,及时对相关措施进行细化完善。
(一)晨检
师生员工进校园必须接受体温检测、报告是否有可疑症状情况,进教室前应先洗手(或使用免洗手消毒液)。中小学校每天早晨第一节课前,班主任对学生健康状况进行询问与观察。幼儿园幼儿童入园进入班级前,卫生保健人员对幼儿健康状况进行询问与观察。询问和观察要点包括:
1.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发热(水银体温计腋下温度>37.3℃, 其它类型的体温计或检测设备以此为标准提前校对)、咳嗽、乏力、畏寒、胸闷、气促、腹泻、流涕、咳痰、结膜充血等。
2.其他传染病相关症状:发热、皮疹或疱疹(眼结膜、皮肤、口腔黏膜)、呼吸系统症状(咳嗽、咽喉痛、流涕、呼吸不畅)、消化系统症状(呕吐、腹泻、腹痛)、腮腺肿痛、肌肉酸痛、
黄疸、结膜充血、头痛、精神状态不佳等。
如发现师生员工出现相关症状或其它异常情况,请立即将其转至临时留观区,及时引导就医。同时,在卫生部门指导下,落实相关场所消毒、流行病学调查等措施。
(二)全日健康观察和健康巡查
中小学生在校期间,在卫生保健老师指导下,班主任负责开展全日健康巡查,并做好记录。幼儿园幼儿在园期间,在卫生保健人员指导下,班主任、保育员负责开展全日健康观察,并做好记录。全日健康观察和健康巡查要点同晨检,有条件的应对师生员工每日下午 2 点前加测一次体温。如发现出现相关症状或其它异常情况,请立即将其转至临时留观区并及时引导就医,并在卫生部门指导下,落实相关场所消毒、流行病学调查等措施。
(三)因病缺勤缺课报告及病因追踪
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做好每日缺勤缺课学生和幼儿登记、网络直报,并通过电话等方式向家长调查了解原因,若因疾病或不适症状导致,应继续询问所患疾病或症状信息。对于疾病信息,需请家长提供医疗机构诊断证明材料;对于症状信息,需询问并记录完整。每日登记缺勤的教职员工,追踪缺勤原因,并做好记录。继续落实每天“零报告”“日报告”制度。
(四)会议及活动
疫情期间,严禁组织大型活动,确需举办的集体活动,必须逐级报批。控制各类线下会议规模、数量和频次,一律暂缓跨校、跨地区人员聚集性活动。如无必要不安排教职员工出差。学校体育场馆等场所暂停对外开放。
(五)强化宣教
学校应充分利用广播、晨会、午会、班会、健康教育课、宣
传栏、告家长书和网络媒体等途径,加强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教, 不断根据最新要求完善内容,进一步增强广大教职员工及家长的健康意识和能力。
(六)重点区域防控工作
1.卫生保健室。疫情控制期间,卫生保健室接到师生员工发现的具有呼吸道症状、发热、畏寒、乏力、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信息,应立即核实并上报,询问假期至今的旅行史和有关接触史等信息,做好临时看护、转诊和记录。加强场所消毒,个人防护和隔离消毒。
2.校门。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严格实行“封闭”管理,坚决做到“五个一律”,即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师生进校门前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一律不准返校, 对发烧咳嗽者一律实行隔离医学观察,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校园实行划区划片管理,图书馆、食堂等实行人流量限制。减少非必须跨校工作交流。暂停组织线下现场报名、笔试、面试活动并做好告知。疫情防控期间,家长未经许可不得进校。必要时学生佩戴口罩参加教育教学活动,具体将根据本市相关疫情防控要求要求另行通知。
3.餐饮场所。食堂公共区域在使用期间保持开窗通风的基础上,每日上下午2次通风。食堂餐桌椅每日上下午2次使用250mg/L-500mg/L有效氯(溴)溶液擦拭消毒。食堂后厨按食品安全标准加强消毒、清洁。食堂员工按食品安全标准加强晨检, 佩戴口罩、手套、帽子开展工作。工作服应保持清洁,增加日常清洗频次,如有污染应立即更换清洗,清洁干燥保存备用。
疫情防控期间,应以套餐形式供餐,暂停自助选餐,缩短选餐时间,避免过程中飞沫污染。在班级用餐的,需督促学生将桌
子清理干净。师生员工用餐前要洗手。有条件的,使用免洗手消毒液。
4.学生公寓。寄宿制学校应加强宿舍、卫生间、公共浴室等公共区域消毒,每日用250mg/L-500mg/L有效氯(溴)消毒溶液进行喷洒消毒,向学生提供个人消毒及防护用品。宿舍应建立健康观察与报告制度,做好通风和卫生整洁。
5.校内公共场所。教室、实验(实训)室、体育馆、图书馆、办公室等公用空间,学校行政办公窗口部门,保持空气流通, 每天至少通风3次,每次30分钟。在入口醒目位置应放置免洗手消毒液。疫情解除前停止使用空调系统。每日对公共设施进行250mg/L-500mg/L有效氯(溴)溶液喷洒消毒(夜间)。话筒、键盘、电子教鞭、考勤机、讲台把手、校内ATM机等设备可用75% 酒精或1%过氧化氢消毒湿巾擦拭消毒。校内公共场所加强通风。有条件的,在入口醒目位置放置快速免洗手消毒液,并提醒注意手卫生。
6.校车。校车等公共车辆每日通风。校车(班车)配备体温测量仪、口罩、免洗手消毒液、消毒剂、呕吐包和医疗废物专用袋等防控物资。每次使用后应消毒,消毒方法为75%酒精或1% 过氧化氢消毒湿巾擦拭消毒或者500mg/L有效氯溶液喷洒并密闭
30分钟。驾驶员工作期间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乘坐通勤车辆的教职员工和学生佩戴口罩。乘坐校车的师生员工上车前测量体温,超过37.3℃的,不予上车。
7.保洁卫生操作。清洁人员需每日工作前接受体温检测, 体温不超过37.3℃并无相关症状者方可开始工作。工作时须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橡胶或乳胶手套,工作结束后洗手消毒并按要求对场所等消毒工作做好记录。
8.厕所。学校厕所有明确的管理制度,专人管理。落实厕所保洁措施,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地面及时清洗,做好包括水龙头、门把手等重点环节的消毒,增加冲洗和消毒频率。厕所的洗手设施应完备,宜配洗手液,有条件的使用感应式水龙头、擦手纸或干手机。
9.相关垃圾规范处理操作。卫生保健室和临时留观区产生的垃圾尽量用医疗废物专用袋及时清运。未清运的垃圾要置于有盖的桶内,每天用含 1000mg/L 的含氯(溴)消毒液喷洒垃圾桶内外表面等;按照《医疗废物垃圾管理办法》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做好不同垃圾分类处理。
附件:1.消毒技术与方法
2.中小学和幼儿园新冠肺炎防控用品建议清单
3.中小学和幼儿园临时留观区的基本要求
4.健康状况信息登记表
5.各区心理健康热线电话
6.隔离观察/健康观察完成承诺书
附件1
消毒技术与方法
消毒对象 消毒方式、频次与要点 消毒因子、浓度及消毒时间 注意事项
空气 1.开窗自然通风,每日至少 3 次,每次 30min 以上。
2. 不能开窗通风或通风不良的,可使用电风扇、排风扇等机械通风方式。
3. 必要时使用循环风空气消毒机消毒,应持续开机消毒。
循环风空气消毒机建议杀菌因子为纳米或等离子。
1.循环风空气消毒机使用时应关闭门窗。
2. 按产品使用说明书对循环风空气消毒机进行维护保养。
空调等通风设备 1.排风扇等机械通风设备每周清洗消毒 1 次。
2. 分体空调设备过滤网和过滤器每周清洗消毒 1 次。
3.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定期清洗消毒。
100mg/L 微 酸 性 次 氯 酸 水 或
250mg/L-500mg/L 含氯(溴)或二氧化氯消毒液,消毒 10min-30min。
1.消毒前先去除挡板上的积尘、污垢。
2. 集中空调系统的清洗消毒应由具有清洗消毒资质的专业机构完成。
物体表面
1. 经常接触或触摸的物体表面,如门把手、窗把手、台面、桌椅、扶手、水龙头、电梯按钮等每天消毒 2-3 次。
2. 不易触及的物体表面可每天消毒 1 次。
3. 使用消毒湿巾或抹布进行擦拭消毒或常量喷雾器喷洒消毒。
100mg/L 微酸性次氯酸水或1%过氧化氢湿巾或消毒液或 250mg/L 含氯(溴消毒液或 100mg/L-250mg/L 二氧化氯消毒液。消毒 10min-30min。 1.有肉眼可见的污染时,应先去除可见污染后再行 喷洒消毒。
)
2. 应喷洒至物体表面被完全润湿。
3. 不得与清洗剂合用。
4. 精密设备或操作仪表等使用湿巾擦拭消毒。
消毒对象 消毒方式、频次与要点 消毒因子、浓度及消毒时间 注意事项
1. 一般情况下,墙面不需要进行常规消毒。
地面、墙壁 2. 地面每天消毒 2-3 次。
3. 当地面或墙面受到血液、体液、排泄物、呕吐物或分泌 物污染时,清除污染物后,及时消毒。 有 效 氯 100mg/L 微 酸 性 次 氯 酸 水 或250mg/L-500mg/L 含氯(溴)或二氧化氯消毒液消毒液,消毒 10min-30min。
消毒前先清除地面的污迹,其他同物体表面。
4. 采用拖拭、擦拭或常量喷雾器喷洒消毒。
洗手水池、便器、盛装吐泻物的容器、痰盂(杯)等
1.洗手水池、便器等每天 2 次擦拭消毒。
2. 盛装吐泻物的容器、痰盂(杯)等每次使用后及时浸泡消毒。
500mg/L-1000mg/L 含氯( 溴) 消毒液或
250mg/L-500mg/L 二 氧 化 氯 。 消 毒
15min-30min。
每次用后清洗或冲洗干净、保持清洁。
毛巾、被褥、台布等纺织品
每周清洗消毒 1 次。 1.流通蒸汽 100℃作用 20min-30min。
2. 煮沸消毒作用 15min-30min。
3. 在阳光下暴晒 4h 以上。
毛巾应一人一巾一用一消毒,或使用一次性纸巾;被褥应一人一套。
电话机、传真机 、
1.表面擦拭清洁消毒。
2. 每周消毒 1-2 次。
打印机、电脑键 1%过氧化氢湿巾或 75%酒精或有效氯
盘、鼠标、小件办 100mg/L 微酸性次氯酸水。消毒 消毒到规定的时间后,用清水去除残留。
公用品 10min-30min。
消毒对象 消毒方式、频次与要点 消毒因子、浓度及消毒时间 注意事项
餐桌、 餐茶具、熟食盛具
1.餐桌使用前应擦拭清洁消毒。
2. 餐(茶)具和熟食盛具应专用或一人一用一清洗消毒。 1.流通蒸汽 100℃作用 20min-30min。
2. 煮沸消毒作用 15min-30min。
3. 按说明书使用消毒箱(柜)。 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
2. 严格执行“一洗二冲三消毒四保洁”制度。
3. 餐茶具和熟食盛具的消毒首选物理方法。
1. 耐热耐湿物品可用流通蒸汽。 1.流通蒸汽 100℃作用 20min-30min。
文体活动用品、玩具 2. 不耐热的物品塑料、橡皮、木器类文体活动用品 和玩具擦拭或浸泡消毒。
3. 纸质、长毛绒类文体活动用品和玩具可置阳光下 暴晒或使用臭氧消毒器消毒。 2. 沸消毒作用 15min-30min。
3.在阳光下暴晒 4h。
4.1% 过氧化氢湿巾或消毒液或 250mg/L 含氯
(溴)消毒液或 100mg/L-250mg/二氧化氯消毒
定期用清水清洗,可使用洗涤剂与温水清洗,以加强污垢的去除效果,有缝隙的文体活动用品和玩具 还可用刷子涮洗。
4. 每周消毒 1-2 次。 液。消毒 10min-30mino
5.臭氧消毒器按使用说明书操作。
清洁用具
1.不同的区域应使用不同的拖布和抹布。
2. 每次使用后浸泡消毒。
有 效 氯 100mg/L 微 酸 性 次 氯 酸 水 或250mg/L-500mg/L 含氯(溴)或二氧化氯消毒液消毒液,消毒 30min 以上。 1. 拖布和重复使用的抹布用完后应洗净、悬挂晾干,有条件的可烘干后存放。
2. 清洁桶应在每次使用后用温水和清洁剂清洗,充分干燥后倒置储存。